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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资讯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团队  时间:2021-08-02

劳动纠纷案件的处理有哪些方式?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每日都在发生,有的是因为工资问题,有的是因为劳动关系存续问题,无论过错方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了解发生纠纷时如何解决纠纷就非常重要了,本文就来分析劳动纠纷案件的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一、        劳动纠纷案件的处理方式
1.      协商一致解决:双方友好协商,就纠纷解决方式达成一致意见,这虽然是最佳的解决方式,但实务中在没有经过法律程序的情况下,比较难以实现。
2.      通过第三方机构调解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就纠纷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第三方调解解决,如企业内容的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人民法院等等。
3.      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      如果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寻求解决。
 
二、劳动合同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至第十五条、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一条至第五十六条,第六十八至第七十二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七条。
 
三、劳动合同纠纷管辖地:劳动纠纷案件由用人单位注册地或者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四、劳动纠纷案件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1.      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
2.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
3.      劳动者违章违纪的有关证据材料。
4.      劳动报酬、奖金收入情况。
5.      涉及培训费的,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
6.      涉及住房补贴费的,分房单位须提供分房日期及住房补贴费的具体数额及必须服务期限等。
7.      追索劳动报酬,提供劳动起止日期、所欠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等有关证据。
 
劳动纠纷案件不同于普通的民事案件,有其程序上的特殊性,无论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在发生劳动纠纷时,建议做出某项决定之前,向专业律师进行法律咨询,避免因为程序错误或者请求不适当带来的不必要风险。